創投
優化營商環境 孝感中院采取十項行政審判措施送別吉他譜服務法治化營商環境
孝感中院堅持服務大局、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牢固樹立“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理念,充分發揮行政審判職能,采取十項措施營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為服務孝感打造武漢城市圈副中心貢獻司法力量。
開辟涉企行政案件“綠色通道”,深入推進網上立案、跨域立案,線上調解、網上開庭,網上收退費、電子送達、電子卷宗同步生成等“一站式”訴訟服務建設,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建立健全訴前調解、訴訟引導、訴訟風險告知、判后答疑等制度,幫助行政相對人正確行使訴權。幫助困難企業紓困解難,提供司法支持。
積極推進分調裁審工作機制改革,完善涉企行政案件快速化解機制,依法快立、快審、快執。加強類型化案件研究,推進簡案快審、繁案精審,全力壓縮辦案時間,壓實辦案責任,破解當事人維權“周期長”等問題,促使涉企矛盾糾紛以低成本、高效率的方式解決。
三、堅決執行涉企經濟影響評估制度
將涉企案件一律作為“四類”案件標注,在立案、審理、執行等環節,嚴格落實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制度。嚴格落實被訴行政行為影響營商環境評估制度,做到一案一表一策,做好結果的深度運用。對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或違法行政行為影響營商環境評估為重大影響的案件,制定相應處理措施,及時向黨委政府提供司法建議。常態化開展檢查監督,保證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制度和被訴行政行為影響營商環境評估案件化、規范化、科學化。
在審理涉市場主體的行政處罰、行政協議及行政補償等案件時,加大協調調解工作力度,依法保障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不受干擾,維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確保市場主體的合理信賴利益得以順利實現。依法維護企業產權和經營權益,加大對民營經濟、中小微企業保護力度,依法保護民營企業資產安全和企業家合法權益。建立法官“一對一”聯系企業制度,定期走訪高新技術企業,每季度至少一次深度交流,為企業提供“保姆式”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加強對“新官不理舊賬”“政策不延續、承諾不兌現”“不作為、亂作為”等的審查糾正力度,推進法治政府、誠信政府、服務型政府建設,優化孝感法治化營商環境。在審理涉市場活動的行政許可、行政審批、行政登記及政府信息公開等案件時,進一步加強對行政行為合法性的審查力度,督促行政機關依法簡化審批流程、規范登記標準、提高服務水平,推動建立規范高效、公開透明的政務環境。
六、推進行政爭議實質化解
貫徹落實立案登記制。堅持訴源治理,努力實質化解矛盾。加大查糾力度,對行政行為確有錯誤的案件,通過司法裁判或者司法建議等方式,及時指出行政機關存在的問題,實現案結事了政和。堅持實質性化解,在二審、再審階段,慎用發回重審、指令再審等程序性處理方式。增強“三統一”意識,杜絕機械司法、就案辦案,避免訴訟程序空轉。
七、提升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實效
嚴格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機制,引導行政機關負責人特別是行政“一把手”出庭應訴。建立應訴情況抄告、反饋等機制,對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出庭發聲、出庭化解矛盾等情況定期通報。
八、完善府院聯動、合力解紛工作機制
建立健全府院聯動制度,實現行政機關與審判機關信息共享,定期發布行政審判白皮書、行政案件司法審查報告,增強行政審判的外溢效應。加強訴源治理,成立行政爭議訴前調處機構,打造法治化、專業化、信息化的多元糾紛化解平臺,促進行政爭議的訴非分流、訴調對接,形成多元協作共治的合力,以最小司法成本妥善化解涉企行政爭議。
圍繞市場主體關注關切,常態化開展超標的查封、違規保全、久審不決、送別吉他譜久拖不執、濫用自由裁量權等突出問題重點排查整治,對市場主體進行“精準滴灌”,對中小微企業進行“穿透式”幫扶。在非訴執行案件中,堅持謙抑善意文明執法,審慎采取強制執行措施,規范強制執行行為。
十、加強宣傳引導和考核評價
結合“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持續深化年”活動,開展行政審判“進機關、進企業、進校園”,不斷增強全社會的法治意識。加強優化營商環境和實質化解行政爭議政策宣傳,定期通報正反兩方面典型案例。定期檢查考核行政審判服務營商環境工作情況,對工作落實不力,目標任務未完成的,嚴肅問責追責。